民事起訴狀

也稱:起訴狀、民事起訴狀、被告

這是什麼

原告向法院提出、開啟民事訴訟的書狀;你收到的通常是法院送達的起訴狀繕本與開庭通知。

誰寄的

由原告提出,經法院送達給被告。

有沒有期限

本文件本身未必附固定法定期限,但可能載有到場或處理的指定時間,請以文件記載與承辦機關通知為準。

不處理的後果

不到庭可能被一造辯論判決;收到後應依通知準備答辯與證據。

下一步怎麼做

看清開庭時間地點、案由與請求金額,準備答辯狀與證據,評估是否洽律師或聲請調解。

兩種身分分開看

我是聲請方/寄件方

你若是原告:財產權訴訟第一審裁判費依金額分級,見裁判費試算工具。

我是收件方

你若是被告:先確認開庭日與答辯期,蒐集對己有利證據;金額在門檻內可能走小額或簡易程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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