律師函
也稱:律師函、律師信、存證性律師函
這是什麼
由律師代當事人具名寄發、主張權利或要求的信函。
誰寄的
由委任律師代發。
有沒有期限
本文件本身未必附固定法定期限,但可能載有到場或處理的指定時間,請以文件記載與承辦機關通知為準。
不處理的後果
屬對方主張,不等於法院裁判;是否有理由仍須依事實與法律判斷。
下一步怎麼做
看清要求與依據,評估回應方式;金額或權利重大者宜諮詢律師或法扶。
兩種身分分開看
我是收件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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