律師函

也稱:律師函、律師信、存證性律師函

這是什麼

由律師代當事人具名寄發、主張權利或要求的信函。

誰寄的

由委任律師代發。

有沒有期限

本文件本身未必附固定法定期限,但可能載有到場或處理的指定時間,請以文件記載與承辦機關通知為準。

不處理的後果

屬對方主張,不等於法院裁判;是否有理由仍須依事實與法律判斷。

下一步怎麼做

看清要求與依據,評估回應方式;金額或權利重大者宜諮詢律師或法扶。

兩種身分分開看

我是收件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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