調解通知書

也稱:調解通知、調解、調解委員會通知

這是什麼

法院或鄉鎮市區調解委員會通知你到場調解的文件。

誰寄的

由法院或調解委員會發出。

有沒有期限

本文件本身未必附固定法定期限,但可能載有到場或處理的指定時間,請以文件記載與承辦機關通知為準。

不處理的後果

鄉鎮市區調解調解程序原則免費(僅勘驗費核實開支);調解經法院核定後,民事調解與確定判決有同一效力,不得再行起訴。經法院核定的調解與確定判決有同一效力。

下一步怎麼做

評估是否出席與可接受條件,準備證據;達成內容務必看清再簽。

兩種身分分開看

我是收件方

調解不成立仍可循訴訟;部分事件依法11 類事件起訴前應經法院調解,含不動產相鄰/界線/共有、租金地租、道路交通事故、醫療糾紛、僱傭、合夥、一定親屬間財產爭執,及其他標的 50 萬元以下財產權爭執屬起訴前應先調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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