假扣押裁定
也稱:假扣押、假扣押裁定、財產被凍結
這是什麼
為保全金錢請求的強制執行,法院裁定在本案判決前先扣押債務人財產。
誰寄的
由債權人聲請、法院裁定。
有沒有期限
不處理的後果
財產在保全範圍內被限制處分;債務人可提供反擔保聲請撤銷。
下一步怎麼做
確認裁定與擔保金額,評估抗告或提供反擔保,宜洽律師。
兩種身分分開看
我是聲請方/寄件方
你若是聲請人:通常須提供擔保金。
我是收件方
你若是被保全人:對裁定不服可於抗告期間10 日不變期間,自裁定送達之翌日起算抗告。
官方行動入口
本站不做個案結論:涉及個案的罪名是否成立、勝訴機率、可求償金額、時效是否已完成、是否應和解或認罪等判斷,屬個案法律判斷,本站一律不提供結論,請洽律師或法律扶助基金會。
本站整理司法院、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及各主管機關的公開程序資訊,標示來源與版本,協助你先看懂流程、找出期限、準備文件。本站非法律諮詢,不提供個案的罪名認定、勝負判斷、賠償金額估算、時效是否已過或該不該和解等結論。個案請洽律師或法律扶助基金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