假扣押裁定

也稱:假扣押、假扣押裁定、財產被凍結

這是什麼

為保全金錢請求的強制執行,法院裁定在本案判決前先扣押債務人財產。

誰寄的

由債權人聲請、法院裁定。

有沒有期限

民事抗告期間
10 日不變期間,自裁定送達之翌日起算
依民事訴訟法第487條,2026 年 7 月確認 來源:全國法規資料庫 民事訴訟法第487條

不處理的後果

財產在保全範圍內被限制處分;債務人可提供反擔保聲請撤銷。

下一步怎麼做

確認裁定與擔保金額,評估抗告或提供反擔保,宜洽律師。

兩種身分分開看

我是聲請方/寄件方

你若是聲請人:通常須提供擔保金。

我是收件方

你若是被保全人:對裁定不服可於抗告期間10 日不變期間,自裁定送達之翌日起算抗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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