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事裁定書

也稱:裁定、裁定書、民事裁定

這是什麼

法院就程序事項或特定聲請所為的裁判(如駁回、准許、假扣押等)。

誰寄的

由承辦法院製作。

有沒有期限

民事抗告期間
10 日不變期間,自裁定送達之翌日起算
依民事訴訟法第487條,2026 年 7 月確認 來源:全國法規資料庫 民事訴訟法第487條

不處理的後果

不服裁定通常以抗告救濟,抗告期間10 日不變期間,自裁定送達之翌日起算

下一步怎麼做

確認裁定內容與救濟方式,評估抗告;再審另有其期間。

兩種身分分開看

我是收件方

再審期間為30 日不變期間,自判決確定時起算(再審理由知悉在後者自知悉時起算);判決確定逾 5 年者不得提起(部分理由除外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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