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院文件的期限怎麼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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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多數期限自「送達之翌日」起算,屬不變期間。
- 常見期限:異議20 日不變期間,自支付命令送達之翌日起算,不附理由即可提出異議、上訴20 日不變期間,自第一審判決送達之翌日起算、抗告10 日不變期間,自裁定送達之翌日起算。
- 實務另有在途期間,最保險是及早處理並向法院確認。
相關法定期限與費用
先準備這些證據
- 文件正本與送達日
- 信封或送達證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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