繼承順序與應繼分:誰有繼承權、分多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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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配偶為當然繼承人;血親繼承有法定順序,見規則配偶為當然繼承人;血親繼承順序:①直系血親卑親屬 ②父母 ③兄弟姊妹 ④祖父母。配偶與第一順序共同繼承者平均分配、與二/三順序者得 1/2、與第四順序者得 2/3、無順序繼承人時得全部。
- 有無繼承權要先確認順位,前順位繼承人存在時,後順位不繼承。
- 具體應繼分、特留分與個案金額屬個案判斷,本站不試算。
相關法定期限與費用
繼承順序與應繼分
配偶為當然繼承人;血親繼承順序:①直系血親卑親屬 ②父母 ③兄弟姊妹 ④祖父母。配偶與第一順序共同繼承者平均分配、與二/三順序者得 1/2、與第四順序者得 2/3、無順序繼承人時得全部
依民法第1138條、第1144條,2026 年 7 月確認 來源:全國法規資料庫 民法第1138條
先準備這些證據
- 繼承系統表與戶籍資料
- 被繼承人與各繼承人的親屬關係證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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