適用地區:全國緊急度:黃燈規則最後確認:2026-07-14來源:司法院/全國法規資料庫/主管機關

房東擅自進房怎麼辦?租客的居住安寧與蒐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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處理流程

證據與文件清單

處理方式比較

管道適合情況說明
書面溝通初次、想先止損明確、留存紀錄,作為後續依據
調解委員會想和平解決、含賠償免費、成立經核定有效力
報警/告訴情節嚴重、涉刑責是否成立犯罪由檢警與法院認定

相關法定期限與費用

住宅租賃押金上限
押金(擔保金)不得超過 2 個月房屋租金總額,超過部分承租人得抵付房租
依土地法第99條;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第7條,2026 年 7 月確認 來源:全國法規資料庫 土地法第99條

常見例外與注意

常見問題

房東說房子是他的就可以進來嗎?

所有權不等於使用權。租賃期間承租人有使用與居住安寧的權利,房東擅自進入可能涉及民事與刑事責任,宜先蒐證與書面溝通。

可以自己換鎖嗎?

更換門鎖涉及契約約定與返還義務,建議先以書面與房東溝通並保留紀錄,必要時循調解處理,避免衍生其他爭議。

官方行動入口
需要進一步協助? 需要進一步協助時的官方管道:法律扶助基金會(言詞法律諮詢免資力審查,專線 412-8518)、各鄉鎮市區調解委員會、各地方法院訴訟輔導科、各主管機關申訴入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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