收到本票裁定怎麼辦?
30 秒先看懂
- 本票裁定可作為強制執行名義,程序不審查實體債權真偽。
- 抗告期間見規則;對債權有爭執應另提確認之訴。
- 先確認本票真偽與債權關係,宜洽律師。
相關法定期限與費用
本票裁定:聲請費用級距與抗告期間
聲請費依票面金額分級(現行實收 750~7,500 元);抗告期間 10 日不變期間,自裁定送達之翌日起算
※ 本票裁定聲請費非固定 500 元,而是依§13 財產權關係分級距;現行為加徵五成後金額。由票據付款地之法院管轄(§194)。
依非訟事件法第13條(聲請費)、第42條(抗告期間)、第194條(管轄),2026 年 7 月確認 來源:全國法規資料庫 非訟事件法第13條
先準備這些證據
- 本票裁定與本票影本
- 與債權關係有關的證據
用工具算一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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