房客欠租,房東可以終止租約嗎?
30 秒先看懂
- 房屋租賃,欠租須達門檻房屋租賃,承租人遲付租金總額達 2 個月租額,經定相當期限催告仍不支付者,出租人得終止契約,且須先定相當期限催告。
- 催告後仍不付,出租人才得終止契約。
- 是否合法終止屬個案判斷,宜留存催告與欠租紀錄。
相關法定期限與費用
先準備這些證據
- 租賃契約
- 欠租紀錄
- 催告的書面證明
官方行動入口
需要進一步協助? 需要進一步協助時的官方管道:法律扶助基金會(言詞法律諮詢免資力審查,專線 412-8518)、各鄉鎮市區調解委員會、各地方法院訴訟輔導科、各主管機關申訴入口。
本站不做個案結論:涉及個案的罪名是否成立、勝訴機率、可求償金額、時效是否已完成、是否應和解或認罪等判斷,屬個案法律判斷,本站一律不提供結論,請洽律師或法律扶助基金會。
本站整理司法院、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及各主管機關的公開程序資訊,標示來源與版本,協助你先看懂流程、找出期限、準備文件。本站非法律諮詢,不提供個案的罪名認定、勝負判斷、賠償金額估算、時效是否已過或該不該和解等結論。個案請洽律師或法律扶助基金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