房東電費超收計算器
比對房東每度收費是否超過法定上限。新約上限為電費單「當期每度平均電價」,舊約為台電最高級距。
計算依據與資料版本
房東收取電費之每度上限(住宅租賃)
房東每度電費不得超過電費單「當期每度平均電價」(當期電費總額 ÷ 當期總度數);舊約適用「台電當月最高級距每度金額」
※ 上限規則自 113-07-15 由舊制「最高級距電價」改為新制「當期每度平均電價」。台電累進級距表(夏月 6/1–9/30 與非夏月)用於在無電費單金額時模擬估算平均電價,級距費率生效日 114-10-01。
依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(內政部依消費者保護法第17條公告)應記載事項第6點,2026 年 7 月確認 來源:內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(含「當期每度平均電價」現行條文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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