知道有「法律扶助」這項資源之後,下一個問題通常是:「我符合資格嗎?要怎麼申請?」本文整理法律扶助基金會(法扶)的申請管道、審查方式與該準備的文件,讓你在出發前先有整體概念。實際條件與流程,一切以法扶官方公告為準。
法律扶助是什麼
法律扶助基金會是依《法律扶助法》設立的財團法人,為無資力、或因其他原因無法受到法律適當保護的人,提供法律諮詢、文件撰擬、調解與訴訟代理(辯護)等協助。全台各地設有分會,申請案件由各分會受理與審查。
兩道審查:資力與案情
申請由法扶指派律師協助訴訟或撰狀,原則上要通過兩道審查:
- 資力審查:看你全戶的每月可處分收入與可處分資產,是否低於基金會公告的無資力標準。標準金額依地區與家庭狀況不同、也會調整,本文不列數字,請以法扶官網公告的現行標準為準。
- 案情審查:看案件在法律上有沒有道理、是否屬於扶助範圍。並不是資力符合就一定核准,顯無理由的案件可能不予扶助。
不用審查資力的情形
依《法律扶助法》,部分情形申請時不用審查資力,常見的例子包括:
- 符合社會救助法的低收入戶、中低收入戶,或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的特殊境遇家庭。
- 涉犯最輕本刑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等應強制辯護的刑事案件,於偵查、審判中未選任辯護人。
- 具原住民身分,於偵查或審判中未選任辯護人。
- 言詞法律諮詢:單純到分會做口頭法律諮詢,不需要審查資力,任何人都可以預約。
各款的實際適用條件與證明文件,以《法律扶助法》及法扶公告為準。
怎麼申請:管道與流程
- 預約:撥打法扶全國專線 412-8518(市話直撥;手機加 02),或使用法扶官網的線上預約系統,也可以臨櫃洽詢就近分會。
- 準備文件:身分證明文件、全戶戶籍資料、財力相關資料(如存摺、薪資證明、扣繳憑單),以及案件相關文件(法院文書、契約、對話紀錄等影本)。由他人代理申請時,另須備妥委託文件與代理人證件。
- 到會審查:櫃台人員協助製作申請書並記錄資力資料,之後由審查委員與你面談,了解案件內容。
- 准駁與派案:審查通過後,由分會指派扶助律師;未獲准許也會收到決定通知,可向分會詢問理由與後續救濟方式。
出發前的小提醒
把「事情的時間軸」與「手上的文件」先整理好——什麼時候發生什麼事、收過哪些文件、期限到哪一天。審查與諮詢時間有限,準備越完整,越能在有限時間內把問題說清楚。若手上文件本身有法定期限(例如支付命令、判決),請先確認期限有多急,並在預約時主動說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