收取命令
也稱:收取命令、移轉命令、支付轉給命令
這是什麼
執行法院准許債權人向第三人收取被扣押債權,或將該債權移轉給債權人的命令。
誰寄的
由執行法院核發。
有沒有期限
本文件本身未必附固定法定期限,但可能載有到場或處理的指定時間,請以文件記載與承辦機關通知為準。
不處理的後果
債權人可據以向第三人收取;第三人應對債權人清償。
下一步怎麼做
第三人確認命令有效性後依命令給付;有爭執可聲明異議。
兩種身分分開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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