司法院電子訴訟平台怎麼用?先核對案件範圍、法院與傳送回執
線上傳送不是把檔案寄到法院信箱;先確認平台開放範圍與案件狀態,送出後保留可核對的傳送紀錄。
電子遞狀省下往返時間,但「在線上看到上傳畫面」不等於所有程序都已完成。司法院平台會依案件類型、程序與使用者身分開放不同功能;有些事件另有專用系統,有些則尚未開放。第一步不是立刻建立 PDF,而是先在官方平台核對這件事能不能使用。
本文只整理一般操作與資料核對,不判斷你的案件應採哪種程序、不代寫書狀,也不保證法院會受理或作成特定結果。任何法定期間、管轄與補正要求,均以法院文書及承辦法院說明為準。
登入前先核對四件事
- 事件類型:從平台首頁確認目前開放範圍,不用其他案件的教學影片硬套。
- 受理法院:電子化不會改變管轄規則;法院選錯仍可能需要處理移送或補正。
- 使用身分:自然人、代理人或專業使用者的登入與證明可能不同。
- 案件階段:全新線上起訴與既有紙本案件改用平台是不同情境;後者有官方聲請書範例,先問承辦法院是否適用。
若手上剛收到民事文件,可先用收到民事起訴狀指南整理案號與法院,再用法院文書查核確認聯絡窗口,不從陌生簡訊連結登入。
傳送前做「畫面資料對紙本」核對
把平台畫面與準備好的書狀逐欄比對:法院、案號、股別、當事人、書狀名稱、附件數量與檔名。附件應能辨識內容與頁序,不把含密碼或與案件無關的整個資料夾打包上傳。
涉及個資的文件只放入官方要求的欄位與附件,不在檔名暴露不必要的身分資料。若文件需要簽章或特定格式,依平台當下提示與法院要求處理,不自行假設掃描簽名一定等同合格簽署。
送出後保留三種紀錄
- 平台顯示的傳送結果或回執。
- 實際送出的書狀與附件最終版本。
- 後續法院通知、補正或退件訊息。
若只完成選檔、暫存或草稿,不要記成「已遞狀」。也不要以一般電子郵件寄出後就推定具有相同效力。司法院說明,是否屬公告可用平台傳送的範圍,以及完成傳送的時間紀錄,都是程序核對重點。
電子平台不會替你停止期限
遇到系統異常、身分驗證失敗、附件過大或案件不在開放範圍時,立即聯絡官方平台窗口或承辦法院確認替代方式。可搭配法律期限怎麼算整理文件記載日期,但不能因為正在排除電腦問題就自行延後法定期間。
電子收受也可能影響後續通知方式。先理解法院送達的基本概念,並持續查看平台與法院正式通知,不只等一般信箱提醒。
本文是一般程序導覽,不是個案法律意見。是否適合電子遞狀、書狀內容、管轄與期限,請向受理法院、律師或法律扶助專業人員確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