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

也稱:初步分析研判表、研判表、車禍分析表

這是什麼

警方就交通事故初步研判肇事因素的表件,是後續協商、調解與求償的重要參考。

誰寄的

由當事人向處理事故的警察機關申請。

有沒有期限

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申請時點
事故發生 30 日後,得向警察機關申請「初步分析研判表」(現場圖、照片事故 7 日後可申請;當事人登記聯單現場即可申請)
依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13條,2026 年 7 月確認 來源:全國法規資料庫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13條

不處理的後果

研判表僅為初步分析,非最終責任認定;不服可再申請肇事鑑定。

下一步怎麼做

事故後依時點申請研判表與現場圖照,必要時申請肇事鑑定。

兩種身分分開看

我是聲請方/寄件方

申請時點:
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申請時點
事故發生 30 日後,得向警察機關申請「初步分析研判表」(現場圖、照片事故 7 日後可申請;當事人登記聯單現場即可申請)
依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13條,2026 年 7 月確認 來源:全國法規資料庫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13條

我是收件方

鑑定與覆議期限:
車禍肇事鑑定與覆議期限
鑑定申請應於肇事日起 6 個月內提出;對鑑定結果不服者,於收受鑑定意見書之翌日起 30 日內申請覆議一次;覆議應於受理之翌日起 2 個月內完成
依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及覆議作業辦法第3條、第10條、第16條,2026 年 7 月確認 來源:全國法規資料庫 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及覆議作業辦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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